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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与环境工程系领导干部工作职责
2007-05-10 09:06
 

 

化学与环境工程系领导干部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学校的各项决定,全面主持系行政工作。

2、拟订教学计划、人才培养方案、学科建设规划,组织专业申报工作。

3、组织开展科学研究、学术交流、科技合作和社会服务。

4、负责本系实验室的发展规划和资产管理工作。

5、负责系目标管理考核和与教学相关的各项评估工作。

6、做好教职工聘任、培训、考核、奖惩的有关工作。

7、负责系招生就业工作.

8、负责本系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工作。

9、主持系务会议,讨论和决定本系教学、科研和其它行政管理的重要事项。

10、计划安排使用本系的预算内外经费。

联系学校人事处、财务处、科技处、审计处、综治办

 

 

           

1、协助系主任分管教学工作。

2、负责制订专业教学大纲、教学计划。负责审定开课计划,下达教学任务。

3、负责实验室建设和审定年度实验仪器设备采购计划。

4、负责教学日常管理、组织教学检查,组织教师教学质量评估、考核工作。

5、负责系试题库建设,负责审查考试试题,组织专业课程考试。

6、负责教学档案建设和实验室评估工作。

7、负责系专业图书资料建设、课程教材建设、系网页建设。

8、完成系主任交办的其它工作。

联系学校教务处、评估办、高教所、资产处

 

 

系 办 公 室 主 任 工 作 职 责

 

在系总支和行政的领导下,当好领导助手,全面协调本系内部工作。

1、主持系办公室工作。

2、负责请示、报告、工作计划、总结等文件的起草和文书档案的立卷归档工作。

3、负责上传下达,做好来信、来访人员的接待工作。

4、负责各种统计报表的填报及本系网页的日常维护、更新工作。

5、负责教职工考勤和年度目标管理考核有关材料的收集汇总工作。

6、负责系印章和一般行政设备及物质的管理,并协助系领导做好安全工作。

7、协助分管领导检查落实全系教学、科研、管理工作。

8、完成系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任务。

 

联系学校办公室、后勤处、网络中心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委决议。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把德育教育放在首位。

2、全面负责党总支工作,抓好党总支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发挥党总支的保证监督作用。

3、负责组织召开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本单位重要事项。协助并支持本单位行政负责人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4、负责系精神文明建设,抓好教职员工和学生的政治思想教育。

5、积极慎重地发展党员。负责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做好预备党员的教育和转正工作。

6、领导党总支所属党支部、分工会、团学会的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宣传统战工作。

7、分管计划生育工作。

8、完成党委和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学校组织部、宣传统战部、纪委监察处、工会、老干处

 

 

在党总支书记和系主任的领导下具体分管学生工作。

1、根据学院部署和本系实际情况,拟订年度学生工作计划,经党政联席会研究通过后组织实施。

2、按照学院《辅导员工作条例》,负责专兼职辅导员、班主任的选聘、教育、管理、培养、考核、评优工作。

3、定期召开专兼职辅导员、班主任会议,针对学生思想状况,向党总支和系务会报告并提出加强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和学生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4、负责审定学生奖惩、学生德智体综合测评、奖学金、特困补助、勤工助学、国家助学贷款等工作。

5、协助总支、行政做好新生入学教育和毕业就业教育工作,负责毕业生的就业推介,做好用人单位人才需求信息的收集整理工作。

6、及时反映学生中出现的思想倾向和工作问题,及时处理学生中的突发事件,做好学生稳定工作。

7、负责有关学生工作的目标管理考核、评估。

8、负责学生经费的使用和审批工作。

联系学校学生工作处、招生就业处、团委、保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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